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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经纪人协会5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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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
    赤 峰 市 经 纪 协 会
            赤 工 商 市 字【2012】51号
                                                                                        
    关于旗、县(区)分会换届及乡、
    镇(苏木)经纪人理事会组建的通知
    各旗、县工商局、各分局、各经纪人协会各分会:
    现在赤峰市经纪人协会“旗、县(区)分会换届、乡.
    镇(苏木)经纪人理事会组建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镇、县(区)分会组成人员为5—7人。其中:分
    会会长由各旗、县(区)工商局分管局长担任、秘书长由市
    场股股长担任。设副会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1—3人。
    副会长、副秘书长、委员由各旗、县(区)工商局进行选聘,
    其人选基本条件:⑴、热爱经济事业,具有很好的信誉和社
    会公共形象。⑵、能力强,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能全心
    全意为经纪人服务。⑶、在某个领域里行家里手,有相关专
    业知识和对行业的了解。
    二、各旗、县(区)工商局负责组建各乡、镇(苏木)的
    经纪人理事会。理事会理事长由各工商所所长担任,所辖乡、
    镇(苏木)的乡镇长、苏木达为名誉理事会长,各行政村的村
    主任为理事会的理事。乡、镇(苏木)有影响力的经纪人和
    知名人士亦可成为历史。
    三、对分会选聘人员和乡、镇(苏木)理事会成员要进行
    培训,均要办理《经纪执业资格证书》《会员证》,指证上岗。
       四、分会和理事会组建工作务必在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
    并将各种等级报表送市工商局市场科。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赤峰市经纪人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工商   经纪人协会   换届   通知                   
    校队:李春梅                           审核:赵文秀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             2012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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