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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重磅推出!管委会今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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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3日下午,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第五届四次工作会议暨2024年第二次工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实施细则》等10新政策新业务细则及《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下面,小编带你一起解读  

    01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对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管理、缴存比例调整、补缴、缓缴、欠缴等相关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要求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

    02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对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非住房消费提取、法院扣划提取等相关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要求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

    03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主要对公积金贷款方式、贷款对象、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偿还、贷款变更、贷后管理等相关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要求及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

    04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细则》

    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商业贷款,通过顺位抵押的方式,转为公积金贷款,该业务对购房时间没有限制且缴存职工无需自行筹集资金结清原商贷。

    05

     《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政策实施细则》

     当借款人申请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剩下一部分可以通过申请个人商业贷款来“补充”;组合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规定的贷款比例,即首套80%、二套70%。由于目前全市二手房评估价格没有统一标准,故当前购买二手房不可以申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

    06

     《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政策实施细则》

    申请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业务,需要交易房屋的买卖双方均涉及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买卖双方需先到公积金中心进行测算,再到住保中心及不动产中心办理网签备案、过户、抵押等业务,购房者不需要为了交易过户自行筹集资金,而是将涉及的首付款资金打入监管账户后,以“带押过户”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二手房交易。

    07

     《赤峰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高层次人才持有赤峰市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即可享受公积金中心在缴存、提取、贷款3个方面提供的支持政策。高层次人才的缴存基数可按当年缴存基数上限核定;高层次人才自购房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额即可;无房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按月租房提取,提取限额提高到16000元;高层次人才作为主借款人,在赤峰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贷款限额最高提高到200万元。

    08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细则》

    在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缴存人及配偶,购买赤峰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期房),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09

    《关于提高私营企业贷款额度政策的实施细则》

    依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提高了我市私营企业贷款额度上限,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100万元。

    10

    《关于阶段性调整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细则》

    在提取方面,新市民、青年人及多孩家庭可申请按月租房提取;在贷款方面,新市民及青年人首次首套贷款,可贷额度最高提升至现行贷款最高额度的1.2倍,即最高可贷120万元;多孩家庭首次首套贷款,在可贷最高额度基础上上调10万至30万元,即最高可贷130万元。

    11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通过采集缴存单位的缴交公积金情况及公共信用信息,对缴交单位做信用等级评价,将其统一划分为诚信守法、轻微失信、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四类,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惩戒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
     这一系列新政的出台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将为广大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解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问题,降低住房贷款成本,更好地满足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品质化服务需求。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助力住房消费回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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