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文件 赤 峰 市 经 纪 协 会 赤 工 商 市 字【2012】51号 关于旗、县(区)分会换届及乡、 镇(苏木)经纪人理事会组建的通知 各旗、县工商局、各分局、各经纪人协会各分会: 现在赤峰市经纪人协会“旗、县(区)分会换届、乡. 镇(苏木)经纪人理事会组建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镇、县(区)分会组成人员为5—7人。其中:分 会会长由各旗、县(区)工商局分管局长担任、秘书长由市 场股股长担任。设副会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1—3人。 副会长、副秘书长、委员由各旗、县(区)工商局进行选聘, 其人选基本条件:⑴、热爱经济事业,具有很好的信誉和社 会公共形象。⑵、能力强,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能全心 全意为经纪人服务。⑶、在某个领域里行家里手,有相关专 业知识和对行业的了解。 二、各旗、县(区)工商局负责组建各乡、镇(苏木)的 经纪人理事会。理事会理事长由各工商所所长担任,所辖乡、 镇(苏木)的乡镇长、苏木达为名誉理事会长,各行政村的村 主任为理事会的理事。乡、镇(苏木)有影响力的经纪人和 知名人士亦可成为历史。 三、对分会选聘人员和乡、镇(苏木)理事会成员要进行 培训,均要办理《经纪执业资格证书》《会员证》,指证上岗。 四、分会和理事会组建工作务必在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 并将各种等级报表送市工商局市场科。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赤峰市经纪人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 工商 经纪人协会 换届 通知 校队:李春梅 审核:赵文秀 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科 2012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2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