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上门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在某餐饮店打工,店主未支付2023年5月、6月的工资。王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餐饮店主支付其劳动报酬。市劳动仲裁院受理案件后,仲裁员多次上门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向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析案件调解与裁决的利弊,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场将工资款支付给王某。
今年以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上门服务”行动,办案仲裁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开庭前,开展上门调解工作,主动约见双方当事人,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政策,实现就地就近化解矛盾,提高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增强了调解便民服务能力。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开展“上门服务”,用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真实案例联系企业开展“以案释法”,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分析,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知识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让劳动者了解和掌握了法律法规总体要求,如何依法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离职手续等相关内容。收到了“审理一案、宣传一方、和谐一域”的良好普法效果,实现了仲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了让企业和群众更多了解调解和仲裁服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上门服务”,通过受理案件实地走访调研、上门调解、与劳动者及企业管理人员一起以案释法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争议双方的对抗性,做到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稳定有序发展有机结合,促使当事人尽快达成情理共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劳动人事争议上门服务”行动着力解决部分企业经营忙和当事人正常工作日请假不便等难题,增加仲裁服务的人性化,改变以往“坐等上门”变“主动上门”服务,上门调解上门发放调解书,减少双方当事人往返仲裁机构的次数,高效化解纠纷。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企业,仲裁员主动上门与企业进行面对面的个性化用工交流,送去用工管理方面的建议,指导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用工,真正做到了便民服务与办案效能“双提升”,获得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已经受理办结159起劳动争议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了仲裁“温度”。
下一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继续通过庭前调解、上门调解等便民利民措施,创新仲裁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闫丽莎 杨晓天
赤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3年8月29日